新闻晨报记者陈泉
加油站内严禁吸烟,这应该是常识。然而,近日,在奉贤区奉城镇一加油站内,一男子因一时犯了烟瘾,点了一根烟,最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同志,香烟灭掉!加油站内可以抽烟吗?”近日,奉贤公安分局奉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恰巧碰到一名男子在川南奉公路上的加油站抽烟,于是立刻上前制止。
经了解,当日,男子黄某需要维修电动自行车,便与修车师傅约定9时30分许在加油站内见面。因超过约定时间许久,黄某情绪逐渐焦躁,一时烟瘾上来,未意识到自己正身处加油站内,竟随手取出随身携带的香烟独自抽了起来。
正当黄某吞云吐雾之际,刚好被正在巡逻的民警发现这一险情。民警上前制止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在加油站内不允许抽烟、接打手机等行为。
最终,黄某因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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