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方近年来也纷纷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申请。近期,好政策却屡遭“钻空子”,全国多起保障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遭查处。租住保障房的居民需注意,违规操作不可为,莫让“保障房”失效。
多地保障房违规转租转借被查处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执法人员在大型居住社区开展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违法出租整治排查过程中,发现某小区多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存在违规出租情况。执法人员迅速锁定证据,并对发布房源的“巴乐兔”房屋租赁平台进行调查,发现该平台上有数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租的违规房源信息,并提供定制化电子租赁合同、收取居间费。
“巴乐兔”相关负责人承认违规代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租业务的事实。奉贤区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表示,作为新兴的租赁平台,“巴乐兔”为扩张业务,拼命拓展房源,企业疏于审核。
对此,奉贤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全面排查平台房源信息,将所有违规出租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源下架处理。截至发稿时,该公司所有违规房源已全部下架。
在其他城市,违规转租保障房也并不鲜见。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对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北京公司)作出处罚,理由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我爱我家北京公司回应称,年8月,公司前经纪人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公司合同承接了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进行居间代理,并私收介绍费后于8月离职。
违规转租保障房行为不只发生在一线城市。在部分地区,甚至存在将本来用于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居住的公租房用来开设麻将馆、理发店、按摩店的现象。
乱象屡禁不止
监管难在何处
记者调查发现,保障性住房违规操作屡禁不止,原因除了常见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外,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取证难、惩罚力度小、部分主体惩罚无法可依等问题。
首先,对保障房使用情况的监管不足。检查频次有限,大多只是抽查,还有的通过电话寻访,久而久之自然产生了部分漏洞。“其实物业是最能掌握保障性住房是否为申请者本人居住的情况,但是企业通常出于利益考虑,不肯向有关部门举报,反而是邻里居民举报的居多。”有业内人士说。
其次,执法过程中往往取证困难。据一线执法人员介绍,由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位置一般较为偏远,且常与普通住宅同在一个社区甚至小区,执法人员很难通过排查发现违规出租;即使发现,执法人员对承租人的信息也难以确认。
再次,惩罚力度不足,起不到威慑作用。以公租房等出租类保障性住房为例,多地已对该类保障房明确禁止转租、转借、改变房屋装修或用途等。“但仍有人钻空子。”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是对于违规中介等相关主体的处罚力度微乎其微。处罚措施包括下架违规房源,严厉一些的会禁止挂网,但仅几日即放开,没有震慑力。甚至有被罚中介坦言,处罚完全不影响任何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利益驱动明显,政府监督成本较高。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我爱我家北京公司违规为保障房提供经纪服务的代价是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罚款3万元。
此外,监管存短板,对部分主体无处罚依据。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对正规中介处罚还有据可循,但执法部门对于非持照经营的“黑中介”则毫无办法,甚至连罚款也无法可依。
上海市奉贤区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违规出租保障房的行为中,一般是由“二房东”包租装修后进行转租。“但我们对‘二房东’的行为没有适用的执法条款。”
对于出售类保障性住房的房主来说,因其有部分产权,依法要先给予其三天整改期限。“房主基本都知道有三天的整改期限。因此,出租若被查到只要整改即可,这是他们有恃无恐的原因。”一位执法人员表示。
亟待补齐监管短板
维护住房保障秩序
业内人士认为,应通过加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提高执法联动、加大对相关主体惩罚力度等手段,做好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工作,维护住房保障秩序。
在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方面,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地区,由房管部门负责受理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以及准入分配,但后续的执法工作却归属于城管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呼吁,部门间的信息隔阂亟待打通。
同时,监管部门普遍建议加大对房东、“二房东”和“黑中介”的处罚力度。当前,相关政策对以上三类主体的处罚仍较为温和。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建议,立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取消整改期,直接利用罚款、计入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对以上三类主体予以惩戒。
此外,一线执法人员建议增强执法联动,一旦发现正规持牌中介机构违规转租,应可立即通知房管部门对其采取停止网签的处罚行动。“目前来看,我们现场执法只能对中介机构采取罚款措施,但是否停止其网签,还需报备房管部门走流程,时间和流程均不可控,对中介机构威慑力不够。”上海市一位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
执法人员呼吁,在执法中需要片区民警、当地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街镇房管部门、小区物业等多方配合。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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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已成为社会共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指出。
王蒙徽说,房地产市场的基本面没有变,住房需求依然旺盛。当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3.9%,仍处在快速城镇化阶段,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万以上,带来大量新增住房需求。同时,年前建成的大量老旧住房面积小、质量差、配套不齐全,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比较旺盛。新冠肺炎疫情促使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更为迫切。
他强调,将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来源:新华网)
长租房市场将迎快速发展期
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有助于规范租赁流程,提高租赁效率,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标准化的租户服务、稳定的租赁关系,为租客带来安心的居住体验。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房地产市场相关工作时再次强调,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从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到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长租房市场近年来屡被政策和文件提及。“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在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背景之下,长租房市场将迎来长足发展。
传统的住房租赁常常是个人房东将闲置的住房出租给租房者,租赁时间短,租赁关系不稳定。而长租房通常由专门的机构运营,或是以“轻资产”的形式从分散的房东手中租赁过来,简单改造提升后再转租;或是以“中资产”的形式整租楼宇,将楼宇装修改造后再租赁运营;或是以“重资产”的形式获得租赁用地,开发建造后再实施租赁业务的运营管理。我国长租房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需尽快迎头赶上。
发展长租房市场,是加快补齐住房租赁短板的必由之路。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售卖一条腿长,租赁一条腿短”,发展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不足。旨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在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国住房保障顶层设计中重点发展的一类保障性住房。而全面依托市场力量发展的长租房应该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一道,形成同频共振的发展格局,共同使住房租赁成为广大居民乐于选择的解决居住问题的方式。
(来源:经济日报)
上海未来5年将新增65万租住需求
12月26日,自如研究院发布《年上海长租市场观察》(简称《观察》)。《观察》指出,上海市每年新增常住人口18.52万人,其中70%需要租房居住。按照此速度,上海每年将新增近13万租住需求,未来5年将新增65万租住需求。
年,随着品质租住人群的持续增长,上海长租机构获较高市场认可,房源入住率高达98%。同时,长租机构的租金全年平稳,月均波动低于0.3%,年均波动低于0.4%。
业内人士指出,上海长租市场整体呈现需求量大、品质要求高两大核心特点,在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关政策、70%新增人口需租房的市场需求驱动下,上海长租市场将迎来规模化、规范化的持续利好发展。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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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提高进城农民购房补贴标准
12月20日,吉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上针对明年一季度形势特点,专题研究提出了确保一季度开好局、起好步的十项政策措施。
其中,会议提出,推动房地产市场运行再稳健一点,包括鼓励和引导各市县开展购房补贴和贷款贴息工作,支持农民进城购房;长春市落实好重点高校毕业生安家费以及国家级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提高进城农民购房补贴标准,有关支持政策有效期延长至年6月30日等内容。
会议要求,一是要多措并举促销。要在满足本地居民购房的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方面想办法、促销售、见实效,积极组织协会、商会服务房企,为房企搭建平台,开展“线上”、“域内外”商品房促销活动。二是要落实优惠政策。要落实各类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有效激发群众购房需求,释放消费潜能。三是要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要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房地产消费意愿,提振市场信心。
(来源:澎湃新闻)
青岛为新就业无房职工提供租房补贴
近日,青岛市住建局会同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共同印发《关于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于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为:具有青岛本市户籍;年1月1日以后,在青岛市首次就业创业、首次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申请前及获得补贴期间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自申请之日起,全日制学校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申请人已租赁住房且申请人家庭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注册地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向所在区(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集中申请,审核通过后,按季度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元/月,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补贴标准提高至元/月。申请人家庭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发放,补贴标准为元/月。
(来源:大众日报)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可享5年内5折租房补贴
记者9日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自本月10日起,符合条件的在厦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可进行“5年内5折租房”或“租金补贴”的优惠政策申请,解决在厦过渡性住房需求。租金补贴5年最高可达4万元。
据了解,相关优惠政策依据《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凡符合“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或“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均可进行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本次保障范围不仅涵盖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往届大学毕业生。
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江生介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的租金补贴发放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每人每年元,集美区、海沧区每人每年元,同安区、翔安区每人每年0元,政策保障期限为5年。除“租金补贴”外,申请人也可根据政府筹集和发布房源情况,选择“实物配租”保障方式,按照配租房源市场评估租金5折享受租金优惠。“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项优惠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来源:新华网)
浙江武义县为新居民发放“购房券”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政府获悉,武义县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武义县民营工业企业新居民购房券实施意见》。武义县纳税双百中的民营工业企业外来员工,当年在武义县域内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可申领“购房券”并兑换一定额度的购房补助。据悉,该奖励政策为武义首创。
按照要求,申领购房补贴的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员工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武义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称的员工,在武义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年限可放宽至一年;所购房产为外来员工及其配偶在武义的首套住房;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非武义户籍。
按照规定,购房补贴名额采用限额制管理。民营制造类工业企业入选上一年度纳税百强可享受5个购房补贴名额,入选纳税先进可享受4个名额。企业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优先分配给本企业技能等级水平高、贡献大、工作年限长的优秀员工。
据介绍,随着武义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非武义籍“新居民”群体已经成为助推武义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随着“长三角一体化”“金武同城”战略的深入实施,企业面临的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等人力资源短板问题也日益严峻。在此背景下,吸引“新居民”,留住“新居民”,为武义县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显得尤为重要。
(来源:工人日报记者邹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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