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构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强化企业培育服务,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优化整体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水平,依据奉委办〔〕46号《关于实施“三个一百”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奉贤区年度“三个一百”科创型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处于初创阶段,拥有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分创新型和科技型两类。创新型企业应具备显著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以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为主导方向,且已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和科研人员占比必须同时达到一定比例,已形成销售企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未形成销售企业的研发费用占支出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占比不低于10%,研发类企业占比不低于50%。
1、企业成立时间在年1月1日之后(研制新药的企业成立时间可适当放宽)
2、企业必须以租赁方式进行办公或生产
二、申报材料
《奉贤区科创型企业认定申请书及评价指标体系》及申请书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通知和附件,按要求填报认定申请书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申报单位需将全套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报所属镇(开发区)或集团公司初审并加盖公章推荐。
3、申报企业需完成线上申报和线下材料报送,资料提交仅收到单一申报渠道(仅线上或线下)申报材料的将无法参与后续评定。
4、线上申报:
线上申报时间为年10月18日9:00起至年11月17日17:00,过期不予受理。
企业可通过“奉贤区三个一百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申报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5、线下材料提交:
线下资料提交截止日期为年11月23日17:00,过期不予受理。
全套书面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两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装订,直接递交至企业所属镇(开发区)或集团公司。
四、联系方式
业务奉贤区科委胡老师
附件1:奉委办〔〕46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三个一百”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上海市奉贤区科创型企业认定申请书及评价指标体系》.doc
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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