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多区发布转学政策,重磅!上海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多区发布暑假转学政策
奉贤区的年暑假中小学转学政策也出炉!
划重点:
1、居住证在同一镇区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2、各学段新生(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非本市户籍在外省就读八年级、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入
3、非沪籍必须提供居住证及学生父母一方年7月1日—年6月30日内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截止到年6月30日连续满3年)或在本区有效的积分通知书
4、转学材料有线下补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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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具体看一下各区转学政策
奉贤区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
学年第一学期奉贤区中小学生转学实行网上受理。请符合转学条件并需要申请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根据本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工作。
一、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电话联系+线下补受理
二、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8月21日——8月24日
线下补受理时间:8月28日
三、受理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
如父母为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必须为再婚夫妻一方);
2、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或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学生本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在上海);
学生本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就读学校在外省);
2、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3、学生父母一方年7月1日—年6月30日内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截止到年6月30日连续满3年)或在本区有效的积分通知书;(材料2和材料3必须为同一人)
4、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必须为再婚夫妻一方)及本市户籍一方的户口簿;
6、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或学生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7、家长还需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工作证明(材料2、材料3和材料7必须为同一人);
8、学生本人的转学申请表或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四、受理流程
(一)网上受理
1、家长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线上
2、家长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3、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学校,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拟转入学校。未通过初审者,退回网上受理材料并短信或电话告知退回原因。如需补交材料,家长根据提示重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4、由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线下补受理
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交成功的学生,请准备好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前往各指定点受理材料。
重要提醒:家长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及补受理地点
(点击查看原图)六、注意事项
1、6月22日-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转出至外省市的学生家长可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若学生转入的外省市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盖章备案)。
2、各学段新生(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非本市户籍在外省就读八年级、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入。
3、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非本市随迁子女必须提供准确信息以及全国学籍号。不接受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不能完成转学流程,后果自负。
4、居住证在同一镇区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5、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6、其他咨询方式
奉贤区教育局
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奉贤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