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没有子嗣的孤寡老人,老无所依,去敬老院是个不错的选择。在敬老院,至少生活有保障,有人洗衣服,老人也很多,能一起聊天解闷。
近日在网上曝光一起敬老院的黑幕,老人一直住在敬老院,去世9年后,亲属才知道。当亲属找过去,骨灰都没了,而老人丧葬费去向也成了迷。
周女士说,姑父和姑妈是近亲,没有子嗣,一直生活在上海。两位老人老了之后,姑妈来了苏州。她和姑妈一直住在苏州,姑父又不愿意到苏州居住,就住进了奉贤区邬桥敬老院。
最初的时候偶尔还去敬老院看望姑父,但后来父亲和姑妈都装了心脏起搏器,身体条件很差,没办法去上海。
周女士说,她自己也做过手术,要照顾国外留学的女儿。近10年时间,她和姑妈没有去看望过姑父。最近她父亲也去世了,姑妈特别想跟姑父团聚,让她到上海的敬老院去看看,被工作人员告知姑父9年前已经去世了。
周女士十分不解,姑父即便是去世了,姑妈还在世,为何敬老院直接就将姑父火化了,时间这么久了,连骨灰都找不到了,姑父的丧葬费也不知去向。
周女士说,当时互相都留了联系方式,姑父喜欢看书,电话号码就夹在书里的,而也跟敬老院交代过,有什么事情及时跟她联系。
周女士说,这次去敬老院发生了很多事情,她说去找姑父,对方说没有这个人,后来又说去世多年了。院长表示,当时是老院长在管,老院子退休了,很多事情不知道了。姑父的户口她拿着姑父的户口本去派出所,派出所盖了章,并复印了死亡证据。
周女士拿着证据去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其姑父的丧葬费元被一个姓吴的人领走了。周女士当时非常惊讶,姑父的丧葬费怎么就进了老院长的私人账号?
老人去世后,敬老院将老人按照孤寡老人火化,没通知家属,连骨灰都不知去向。周女士来到姑父姑妈户口所在地汇安村村委会了解情况。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没有接到过任何电话。
周女士认为,敬老院将姑父作为孤寡老人处理,姑父每个月的工资被养老院拿去了,还申请了一笔孤寡老人的费用,丧葬费也被敬老院院长领了。
周女士曾要求养老院交出账目,交出姑父的骨灰,不过敬老院至今没有回应。敬老院的说法,骨灰在殡仪馆放了一年,无人认领直接扔掉了。
周女士特意去殡仪馆查,根本没有放一年,她将问题反映到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她姑父8年前已经安葬了。后来工作人员又打电话,说9年前火化后直接就安葬了。两个版本不一样,哪个更有可信度?
记者陪同周女士来到了庄行镇骨灰深埋点,见到了周女士姑父的墓碑,不过感觉很新,与旁边的墓碑完全不一样,也没有编号,墓地管理名册上,备注“五保户”。奉贤养老机构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去年统一下葬的。周女士与当时的院长沟通,吴院长表示,在他之前还有6位院长,张大爷是在第一位院长任期内去世的。
周女士问吴院长,为何将他姑父定为孤寡老人?吴院长表示,这个要问镇里和村委会,住在敬老院的孤寡老人,一年镇里会统一给敬老院拨款,吃住和后期的丧葬都包含在内。后期如果周女士姑妈认定为孤老,将来镇里也会送到敬老院,需要社保科,村委会,一些列流程。
吴院长表示,如果孤寡老人拖给村委会和敬老院,监护人就放弃了继承的权利,老人去世后财产都是敬老院的。之前可能不太完善,公账和私账都在走,不过现在越来越完善了。
老人去世10年后,老伴儿,侄女才知道这件事,除了要追究敬老院的责任,难道当事人不应该深刻反思吗?既然双方留了电话,10年时间就没通过一次电话?
养老院有触犯相关法律吗?
江苏某事务所林化美律师表示,如果养老院与周女士签订了服务合同,则根据服务合同的内容判断养老院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会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养老院需要及时通知家属等内容,如果养老院未按照约定照顾老人,或在紧急情况下未及时联系家属则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去世老人是五保户对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周女士说老人是自己去办理养老手续的,那么有可能五保户也是由老人自己申请的。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也规定了申请五保户的条件,即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因此有可能是主管部门认为去世老人无法定赡养人,故认定去世老人为孤寡老人,养老院也未通知家属。
养老院是否应承担责任,具体还要以后续查清的事实为准。
家属可以追究民事责任吗?
林化美律师表示,如果双方签订了服务合同,则养老院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家属可以向养老院追究民事责任。如果养老院履行了护理义务及其他约定的义务,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应该说,此事的责任如今一时还无法定性,一味指责敬老院和有关部门也操之过急。
首先,就周女士姑妈来说,十年没有去看望自己的爱人,本身在道德上就有疏漏;或许周女士姑父或邻居也正因其亲属鞭长莫及而主动申请了孤寡老人敬老院寄养,作为五保户身份,以安度晚年呢?
而根据该政策,其吃用开销都花纳税人的钱,丧葬费自然也应归还给赡养机构。但是,就其办理过程中流程是否合规,费用去向是否透明,遗物处理是否恰当,敬老院还是要拿出台帐给个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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