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李一能通讯员吕亚南)作为仓库管理员的宋某伙同物流司机,将仓库内储存的冷冻水饺非法占为己有,日前,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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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年11月至年12月,犯罪嫌疑人宋某作为某物流公司仓库管理员,伙同司机李某(已判决)利用配货、运输等职务便利,多次将该公司冷冻仓库中存储的某品牌冷冻水饺等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宋某伙同他人侵占公司财物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其个人分得人民币余元。
被害单位某负责人称,年12月25日,公司月末盘点时,发现仓库的物品与系统的数据差异很大,就开始怀疑并且调查,直至最后报警。犯罪嫌疑人宋某供述:“我平时负责看管仓库,在发货时伙同货车司机将公司仓库内的某品牌系列水饺偷偷运走,比如公司某日的实际订单是箱,我给货车司机提箱,多提50箱,货车司机再以每箱60元的价格给我好处费。”
犯罪嫌疑人宋某作为物流公司仓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本单位14万余元以上的财物占为己有,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年6月15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年7月4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退赃款发还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