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您的需要,终于您的满意。”
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践行着这句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积极提升为民服务质效,打造成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品牌窗口”,助力奉贤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宜居奉贤”、“法治奉贤”、“品质奉贤”建设,为到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标而努力。
专业敬业厚德重法
袁某于年4月23日入职奉贤某公司担任操作工,还有三年即将退休,其老公也是该公司的技术骨干。袁某本来希望能够在公司安稳工作到退休,但天不遂人愿,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她的计划。根据防疫政策,袁某在家待岗两个月,等到返岗时,公司单方面将其从数控车间调整到水切割车间。由于工作内容有较大差异,袁某表示不愿意调整岗位,但公司方面态度强硬,且口头承诺岗位调整后待遇不变,袁某考虑到还需在公司工作,只能服从公司安排。实际工作中,由于袁某对新工作不熟悉,常常无法完成工作额定指标,每月收入也随之减少两三千元。
为了改变现状,袁某与公司交涉,要求恢复其原岗位或者调整到其它更合适的岗位。公司方面提出,可以调整岗位,但是需要袁某先行填写自动离职申请书。袁某无法接受该建议,和其老公一起据理力争,公司态度未有改变,双方不欢而散。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袁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但是由于自己缺乏法律知识,又没有能力聘请律师,要应对劳动仲裁中各项事宜谈何容易。袁某对此不知所措。当她打听得知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一下子感觉找到了希望和方向。袁某于年12月24日来到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人员了解了袁某的事情原委和诉求后,立即依法审批,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并指派上海知愚律师事务所顾燕红律师承办此案。
顾律师通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本案系因公司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导致员工收入减少引发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袁某提出的仲裁请求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加班费、因调岗造成的工资收入损失等。公司虽然引导袁某主动填写离职申请,但袁某实际并未填写,公司也尚未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将无法得到支持。通过顾律师耐心解释,袁某撤回了该项请求。
年2月5日,仲裁委员会审理此案,裁决认为袁某加班证据不充分,对于加班费的请求未予支持,对于因调岗造成的工资收入损失也仅部分支持元。袁某收到裁决结果后,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在公司已工作十年,没有什么失职行为,公司无故调整岗位,导致其收入明显减少,现在也不大可能再回到公司上班,公司应当有所补偿,公司现在的行为实际上伤害了老员工的感情。因此,在顾律师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的鼓励下,袁某向法律援助中心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法援中心指派顾律师继续承办该案。
顾律师针对仲裁判决结果,进一步收集证据材料,核实事实情况。考虑到袁某并没有过多的诉讼优势,顾律师调整代理策略,争取以双方调解形式处理该案。年4月15日,奉贤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顾律师详细阐述了案件始末,展示相关证据材料,提出意见认为:一方面公司虽然程序上没有开除员工的行为,但通过调整岗位、降低薪酬、诱导自动离职等方式,实际上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另一方面,现实情况已经让袁某不合适再回公司上班。袁某系公司老员工,对公司的发展作出过一定贡献,公司应考虑其曾经的付出和辛劳,公司方面理应进行补偿。经过顾律师和法院的努力,袁某和公司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一次性补偿袁某元,双方争议就此终结,劳动关系自此解除。袁某在调解结束后两天内收到了所有款项,其劳动权益获得了有效维护。为了表达感谢之意,袁某分别向法援中心和律师赠送了锦旗。
国家法律援助制度既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七年时间里,我深深感觉到法律援助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通过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我们一方面帮助受援人维护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促成许多矛盾纠纷“软着陆”,让法律援助以和风细雨式的解决方式,发挥着社会“维稳器”的作用。
本文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