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属集团(公司):
根据《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沪奉府〔〕号)、《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奉府〔〕60号)和《奉贤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奉经92号)文件精神,开展年奉贤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下载申请表进行专项填报,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资料。
3、线下受理: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向所属镇(街道)、开发区、集团公司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填写好《年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1),初审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由行业主管单位报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委)。
4、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装订,每份材料上加盖公章。书面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交至所属镇(街道)、开发区、集团公司,企业注册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各留一份。
二、申报材料:
1、奉贤区服务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年度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由区税务局开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请参照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支持事项的评定证书或相关发文,活动类的需提交活动批复文件、活动方案、活动期间的报导、活动照片等材料。在疫情期间做出特殊贡献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优先给予支持。)
三、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年6月2日上午9:00--年6月15日下午15:00。(建议尽早提交,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线下受理时间:各镇(街道)、开发区、集团公司于6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报送至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委)。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四、联系方式:
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顾燕
书面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