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第一季度“零酒驾”
创建单位、社区、街(镇)
为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奉贤交警积极开展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酒驾”创建活动,现将第一季度入围本区“零酒驾”街道、社区、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NO.1
“零酒驾”街道
奉贤区奉浦街道
NO.2
“零酒驾”社区
奉贤区青村镇解放村
NO.3
“零酒驾”单位
上海市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问
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答
(来源:奉贤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