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号)、《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细则》(奉科〔〕11号),现启动年度奉贤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支持经费15万元/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5万元/项,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资助资金一般分两期拨付,全部资金应于验收通过后全额付清。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重点支持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产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企业主要条件:
1、职工总数不超过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3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二)申请创新资金重点项目,企业主要条件:
1、职工总数不超过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0万元至2亿元之间,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
(三)申请创新资金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2、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号)的有关要求,完成评价工作并获得入库编号。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录“奉贤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议使用IE8.0浏览器),进行在线注册并网上完成项目申报书填报(可参考附件一)。
(二)纸质材料报送
1、具有水印的奉贤区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
2、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附件二)或专项审计报告;
3、奉贤区科技项目推荐函(附件三);
4、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5、相关附件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表、年6月财务报表、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
企业将书面材料(推荐函、申请书及附件资料一式一份)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等主管单位,区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材料。各主管单位受理本辖区创新资金项目并集中推荐,区科委组织专家评审。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网上申报时间:年8月16日—9月6日
2、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年9月13日
3、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