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激发企业研发创新活力,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奉贤区《关于实施“三个一百”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奉委办〔〕46号、《奉贤区“三个一百”企业研发创新专项支持实施细则》(奉经〔〕68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奉贤区年“三个一百”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列入《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年奉贤区“三个一百”企业的通知》(沪奉府发〔〕7号)的企业名单(附件1);
2、完成年度奉贤区税务系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工作;
3、企业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奉贤区内,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正常纳税,近2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对象
1、未享受过“三个一百”研发费用补贴的区属企业。
2、对于已享受过年和年补贴的企业,要求年度研发费用投入高于上一年度。
三、申报材料
1、奉贤区“三个一百”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2);
2、年和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等;(每一表单均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其他应当提供的重要事项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1-4项需完整提供,缺一不可。
四、申报程序
1、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申报:申报企业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进行专项填报。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资料。
3、线下受理:申报企业将书面材料向所属镇、开发区、街道、集团公司等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盖章后报送至奉贤区经委。
4、书面材料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一份整套材料装入“奉贤区‘三个一百’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文件袋(附件3)”。
五、支持方式
对“三个一百”企业当年度发生的科技研发费用,经认定后按研发发生费用的10%予以专项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万元。补贴按区、镇两级财政3:7比例分担;区级部分由区财政拨付,镇级部分由各镇、开发区、街道、集团公司等单位按相应比例自行安排。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年10月29日9:00—11月8日16:00(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2、线下受理时间截止至年11月10日16: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