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51号)、《奉贤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奉人社〔〕9号)文件要求,奉贤区年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各申报企业可登录“市人社自助经办系统”进行培训计划申报。
申报条件
税收征管关系在奉贤区、具备职业培训能力、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1)根据企业职工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有能力自行组织内训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2)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重点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3)企业需建立工会组织,年度培训计划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培训对象
主要为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企业在岗职工(含企业实际用工劳务派遣人员))。
培训内容
01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主要包括与职工岗位技能要求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技师技术更新、技能类岗位练兵培训、转岗培训、学徒培训等。
职业技能类培训项目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三至第六大类的职业工种予以设定。
具体可在如下网址上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