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通告
各有关单位、航行船舶:
根据沪奉交许准字()第号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核准内容,同意上海加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奉贤区头桥地区头桥东路奉新港桥水域处,进行道路提升改造维修桥面工程的施工作业。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施工时间
年4月11日至年4月30日止(白天)。
二
施工地点
奉贤区头桥地区头桥东路奉新港桥水域处。
三
施工内容
桥面维修。
四
注意事项
(一)工程须严格按照报送的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及防污染措施预案实施。
(二)水上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昼夜显示警示信号,加强警戒、值守和瞭望。
(三)过往船舶途经施工水域应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交通管制期间,应服从辖区交通执法巡逻艇及警戒单位现场人员指挥。
(四)恢复正常通航后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
年4月8日
上观号作者:上海奉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