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奉贤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的相关规定,奉贤区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备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系统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3、年龄说明:30周岁以下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中医、口腔医师等专业,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招聘岗位三、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单位或岗位的,报名无效。(2)报考人员填报应聘单位和岗位须清晰明确,并与招聘简章上的单位和岗位逐字完全一致。凡不按规定填写造成歧义的,报考单位和岗位不明确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3)报名结束后,不接受任何人员补报名、更改信息、材料替换或补充。(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签订《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考生应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四、报名方式点击下方名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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