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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电动自行车楼道违停,罚元

关心奉贤大小事,   5月3日下午1时许,检查组来到奉贤一高层小区开展检查。在14号一幢18层高的居民楼前,检查人员发现一楼窗口扯出来一个十几米长的拖线板,为小区道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充电。   据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员潘路介绍,因为日晒雨淋,“飞线”充电很容易引发火灾,因此《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现这一隐患后,执法人员当即找到“飞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徐先生,由奉贤城管部门当场向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他立即整改。   随后,检查组在13号楼17楼发现一辆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据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之前曾多次向这户居民宣传告知,但对方一直没有整改。执法人员敲开房门后,一位穿着白毛衣的阿姨承认是自家的电瓶车。阿姨说,她上午骑电瓶车买了一袋大米,还没来得及停到楼下去。“你在家里充电,万一起火了,家人很难逃生;你停在楼道里,万一起火了,家人和邻居们都很难逃生。”现场检查人员当即向她科普了电动自行车在家中和楼道内违法停放、充电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   根据新实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因在楼道内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消防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条例》实施后,奉贤消防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在对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居民进行处罚的同时,检查组还约谈了小区物业负责人,要求物业平时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停放、充电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消防部门报告。   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表示,今后将结合日常执法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安全意识;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释法说理,用足用好宣传教育手段,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

来源:上观新闻

审稿:杨亮杨珺陆健

编辑:戴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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